【明報專訊】天水圍爆出令人齒冷的印傭傷害少主疑案。一名已獲通知被解僱的印傭,昨晨涉嫌炮製「漂白水毒奶」,企圖讓9個月大女少主喝下。幸女嬰由母親餵奶時拚命掙扎,並把奶噴出,母親嗅到氣味後報警求助,女嬰經治理後情况穩定。涉案印傭則疑落毒被捕。
被捕的印尼籍女傭現年31歲,她涉嫌「為危害生命或使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施用毒藥等」的罪名被通宵扣查,該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這是繼前日藝人郭羨妮遭印傭襲擊後,兩天來第二宗印傭涉嫌傷害主人案件。
險喝下毒奶的女嬰僅9個月大,與24歲姓柯母親及家人居於天水圍天耀邨一單位。消息稱,該家庭弄瓦後因家事繁重,約4個月前聘用該名31歲印傭,惟對方上任後表現未如理想,與柯婦亦常有爭拗,本月初已被告知遭解僱,一個月後需離開,主僕關係更形惡劣。
案發於昨晨8時,印傭為女嬰開奶後,把奶樽交予女主人,惟柯女飲奶時表現抗拒,拚命把灌入口中的奶水吐出,而且不斷掙扎及「扭計」。柯婦發現愛女表現並不尋常,遂打開奶樽蓋檢查,赫然嗅到明顯漂白水氣味。
柯婦盛怒下追問印傭,惟對方不作理睬,她恐愛女喝下「漂白水毒奶」,立即報警。女嬰事後清醒送院,經檢查後初步相信未有大礙。警員把涉案奶樽檢走化驗,以確定是否被漂白水「加料」,以及當中濃度如何。
選外傭靠運氣 僱主協會﹕寧賠償免顧忌
對於接連有印傭涉嫌傷害僱主,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強調,就算發生任何爭拗,主僕關係如何惡劣,都不應將情緒發泄在幼兒身上,若引致嬰兒健康或生命受威脅,更是不能接受,該會對此致以最嚴重的譴責。
羅軍典指出,揀選外傭時並無「必勝之法」,需講求運氣,若遇到不合拍的外傭,或覺得「教無可教」,僱主就應盡快結束合約。他說,僱主可選擇「早一個月通知」,但該外傭會有一段時間留在家中,若有老少需要與她獨處,或者有其他顧忌,當中便有危機。因此,他建議解僱外傭時,寧可給予一個月代通知金及機票,即時把對方送走。另外,按勞工法例,若發現僱員有嚴重錯失構成可即時解僱,即毋須給予任何補償。
另外,網站《親子王國》討論區昨日亦有人討論「毒奶事件」,不少家長回應時稱不恥印傭所為,亦祝福女嬰。其中Muimuipig提到﹕「真係唔喺人嚟,就算幾嬲都唔應該搞個BB,咁唔鍾意咪做囉,點解要咁樣害個BB,正賤精,死一百次都唔夠……」
外傭對主人下毒事件常有所聞,07年7月,一名印傭疑不甘被僱主責罵,將尿液加入食水中,女僱主飲用察覺有惡臭揭發事件,女傭被裁定施用毒藥罪成,判監6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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