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超級市場百佳兩年前推出「易賞錢」積分卡,由於網上傳出積分卡的有效期只有兩年,大批持卡人昨日蜂擁到百佳檢查積分是否到期,以便即時換領物品,令部分分店大排長龍。百佳證實,易賞錢的有效期確為兩年,但不會一過期便取消所有積分,而是按月計算。
馬鞍山利安邨的百佳分店昨晚9時多仍有10多名顧客在易賞錢機前排隊,等待查看積分,有排隊人士指出,於邨內聽聞易賞錢卡昨日會過期,「一傳十、十傳百」,以為會失去所有積分,故特別前來排隊,有職員則在現場解釋,指只有第一個月的積分才會被取消;而有未使用過積分的人士亦即場用積分兌換現金券。
百佳:只會取消首月積分
百佳發言人表示,易賞錢積分以兩年為期限, 2007年1月開始儲的積分,其限期至2009年1月31日,如超過限期,2007年1月內所儲的積分將會被取消,但並不是兩年積分會一下子全部取消,如有顧客兩年內均未曾使用過積分,首月的積分確會失效。發言人指出,昨日亦有同事反映有市民湧往分店兌現積分,顯示顧客對易賞錢卡存在誤解,會再加強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