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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17歲少年刺斃印傭囚終身 [打印本頁]

作者: 雷達    時間: 2008-12-11 08:55     標題: 17歲少年刺斃印傭囚終身



QUOTE:

(綜合報道)
([url=]星島日報    [/url]報道)於狗場任義工的雙失少年,疑怨恨狗場員工批評其表現欠佳,竟動殺機,相約一名同窗死黨深夜潛入狗場,用電筒襲擊一名女印傭,一個月後,再潛入狗場用生果刀將其刺斃。涉案少年早前已承認一項謀殺罪,法官痛斥行兇少年麻木不仁及毫無悔意,諉過死者未有妥善照顧狗隻,更怪責死黨未有按約定「夾口供」,依例判其終身監禁,須至少服刑廿二年方有機會獲釋。死黨則被判監四年。
  記者:林家豪
  一名愛狗少年謀殺狗場工作的印傭,昨於高院依例被判終身監禁。辯方昨引述報告指,首被告廖柏承(十七歲)並無精神或心理問題,但因自我形象低落造成人格缺陷,加上對狗隻過分着迷,覺得與狗隻相處比與人相處更容易及有滿足感。
  負責把風同黨監四年
  高院法官韋毅志指承認謀殺罪的廖柏承,犯案有預謀,刻意準備勞工手套及頭套掩飾身分,並與死黨「夾口供」製造不在場證據;韋官又指他事後怪責死黨向警方招認犯案,又向警方埋怨死者苛待犬隻,顯示他毫無悔意。另外,報告顯示廖容易對他人產生憤恨,短期內對公眾的威脅肯定不低,故須判以終身監禁。法官指廖須至少服刑至四十歲方可出獄,希望他屆時變得成熟及有智慧,減低對社會威脅。
  至於負責為兇案把風的次被告梁詠桐(十七歲),辯方指其心智未成熟,難以抗拒他人唆擺而犯案,現已為此付出沉重代價。法官指其把風角色的罪責與行兇相同,但考慮到他願與警方合作,故就一項有意圖傷人罪名判監四年。
  案情透露,廖於中二輟學後在「北美洲工作犬會有限公司」狗場參加照顧寵物課程及擔任義工,但自感不獲東主及員工認同其表現,故痛恨狗場內人士,尤其不滿遇害的廿四歲印傭Fitriani經常忘記餵狗及虐打狗隻。去年十二月一日,廖召來梁幫忙,深夜潛入事主房間,用電筒將印傭扑至頭破血流致昏迷,梁全程在外把風。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一五五──二○○八。


作者: 彭彭    時間: 2008-12-11 11:10

值得判咁耐ge
...佢應該需要d心理輔導tim
作者: 無劍刀客    時間: 2008-12-11 12:52

根本就係精神病人
作者: 夜影    時間: 2008-12-11 14:06

可能終身監禁可以令佢認識點同人相處.
作者: 雷達    時間: 2008-12-11 19:37

同變態係無分別
作者: digi19    時間: 2008-12-12 16:25

Oh  no  !!!
Not  goo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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