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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懲教主任涉以刑期 逼14歲犯口交肛交 [打印本頁]

作者: 小云子    時間: 2007-3-23 22:56     標題: 懲教主任涉以刑期 逼14歲犯口交肛交

明報專訊】駐守沙嘴勞教中心的懲教主任,涉嫌以「及早獲得自由」威迫利誘,多次性侵犯14歲被囚少年,昨於高院被控6項非禮及非法肛交罪。據控方呈堂的錄影帶透露,擔任導師的被告4天內三度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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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少年,不但強迫少年口交及肛交,更向少年表示,若令他開心,可以早些離開勞教中心,覑其「保守秘密」。

少年後來向母親透露怕染上愛滋病,要求服刑後去驗血,揭發事件。

受害人向母說驗愛滋揭發

控方在開案陳辭透露,51歲被告陳國生案發時在沙嘴勞教中心任體育部主任,受害少年則因偷竊遊戲機,去年4月被判入勞教中心,刑期由1個月至半年,視乎表現而定。

受害人最初不太遵從紀律,8月時一度自殺而被送往醫院。懲教署有見及此,在他出院後安排被告監督及照料,並提供指導。

被委任5天後,被告於去年9月12、13及15日,三度吩咐同事把受害人帶到房間,並命他鎖上門。被告先吩咐受害人替他按摩,再逼受害人替他口交,更進一步要求受害人與其肛交達10分鐘。受害人害怕泄露秘密後不獲釋放,故一直啞忍。數天後,受害人母親前往探監,他向母親表示怕染上愛滋病,要求服刑後驗血,在母親追問下揭發事件。

5日三度犯案

控方在庭上又播放受害少年與警方會面的錄影帶,少年透露,去年 9月12日早上,他正在勞教中心醫院清潔,一名職員表示被告欲召見他。少年進入被告房間後,身穿白襯衫及短褲的被告先命少年替其腳按摩,然後捉住少年頭部,要求他口交,少年反抗,被告進一步逼少年肛交,其後請他吃餅乾,更命令他不要告訴別人。

被告食髓知味,3天內再兩度召見少年,完事後給他半支煙,更說「是否想快些走?」、「鬴不到我開心就不讓你快些走」等。少年指當時感到疼痛,又很驚慌,因被告有權操控他的刑期,唯有依從吩咐及不向其他人透露。案件今日續審。

作者: 無劍刀客    時間: 2007-3-24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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