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2 16:57 AnniC
幸 福 不 該 是 給 予

幸 福 不 該 是 給 予





難道只有單方面不斷給予和付出,



讓對方覺得快樂,充滿期待希望;



讓對方感受自己毫無保留的真愛;



讓對方沉溺於刻意營造的浪漫中,



那就是所謂的幸福嗎?



我想那仍是不夠的。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是相互對等關係。



絕非其中一個人努力用心就能擁有幸福,



彼此除了相愛,還需要達到更多的共識,



對愛的共通想法,看待愛的認真態度。



也許,幸福很簡單,俯捨即是。



也許,是彼此間-



一個關懷的眼神;一些貼心的小舉動;



一個陽光般溫暖的微笑;



一句熟悉不過的蜜語甜言;



一起天馬行空幻想著未來光景;



這些,都足以讓我感受幸福。



幸福,其實很簡單。只要兩人願意用心。

唔知大家認唔認同呢?

2005-12-17 21:30 電車男
點解:034::034::03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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