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8-3 12:03 古田
[轉貼]最近廉署....

廉署竊聽 名人私通
8月 3日 星期三 03:00 更新

【東方日報專訊】有「上海首富」之稱的周正毅,其妻子毛玉萍涉串謀秘書及經紀「造市」一案續審,辯方昨揭廉政公署違反《基本法》勾線盜錄蒐證,當中包括盜錄得毛玉萍私隱,毛在電話中與人談及丈夫與影星楊恭如私通等事,但廉署已將錄音片段銷毀,直至毛被捕兩年後方獲通知。代表毛玉萍的資深大律師清洪認為廉署此舉令被告無法獲公平審訊,故申請將案永久終止聆訊。

廣 告


資深大律師清洪,與代表次被告鍾秀玲的大律師謝約瑟昨先後向法庭申請將案永久終止聆訊。辯方昨在陳詞指出,毛於○三年六月被捕,同年十二月被落案起訴,但直至本年六月、即被捕兩年後,廉署始告知有關盜錄電話對話的資料,並將之列為不予呈堂資料。

錄音片段遭毀滅

辯方指雖曾向廉署追問有關錄音內容,但廉署原來早將有關錄音帶毀滅,辯方雖多次要求廉署交出由特首簽發合法盜錄蒐證文件及毀證政策的理據,但律政司僅回應廉署未有特意隱瞞有關資料,亦拒絕透露有關特首批准盜錄蒐證權的內容。

根據由廉署提供共十二頁紙、共六十七段的情報撮要,辯方相信廉署早於○三年四月初至五月尾進行勾線竊錄,與毛對話的不止五十五人,他們包括擔任證人的雷靜儀(毛之秘書)、雷的丈夫許英輝等,還有毛玉萍的私生活,以及她向其他人談論丈夫周正毅私通影星楊恭如的事。

辯方認為廉署將竊錄的片段毀滅,令辯方未能全面掌握控方案情,無法就竊錄內容挑戰重要證人的可信性,因此廉署此舉對被告造成不公,故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辯方又提出以公眾利益為由,要求廉署的執行處助理處長李寶蘭,及署理執行處處長黃世照出庭供出調查手法及過程。惟控方則指廉署調查過程被視為政府高度機密,故要求法庭就執行處調查人員的調查手法及過程進行「閉門聆訊」。

辯方大律師謝約瑟反對「閉門聆訊」,他引用一九八四年一個極具爭議的司法覆核案例,該案關於佳寧陳松青案在八三年十月一日在裁判法院進行交付審訊程序期間,主審的裁判官以擔心對陪審團造成偏見及公眾利益為理由,將程序轉為閉門聆訊,限制記者入內採訪,遭當時的新聞界及記者團體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銷命令。

控方求閉門聆訊

謝約瑟稱:高等法院法官其後在判詞中指出,《裁判官條例》賦予裁判官酌情權將公開審訊轉為閉門聆訊,目的包括限制庭內人數及保護控方證人等。但法官認為記者在庭上採訪,能令公眾透過他們對法庭程序的報道,知悉有關的內容,以達到監察法官的目的。他認為該裁判官在決定下令時,高估了陪審團是否能維持公正方面的必要性,亦低估了公眾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的重要性,因此撤銷裁判官的命令,發還該裁判官重新考慮。

主審毛玉萍等人涉串謀造市案的區院法官施允義今日就「閉門聆訊」作出裁決。

日前代表同案另一被告羅寶榮的資深大律師鄧學勤,就控方證供不足以指控羅而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及撤銷控罪,但法官經考慮後稱區院無司法權撤銷控罪,亦認為控方有足夠理據起訴,故撤回其永久終止聆訊的申請。





你地認為廉署偷聽岩唔岩(雖然犯法...)??
我認為如果廉署唔偷聽偷拍的話,佢地會搵d人既犯罪資料同證據咩??

2005-8-3 16:44 aaron
多謝分享~!!

2005-8-3 21:54 彭彭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古田[/i] at 2005-8-3 12:03:
廉署竊聽 名人私通
8月 3日 星期三 03:00 更新

【東方日報專訊】有「上海首富」之稱的周正毅,其妻子毛玉萍涉串謀秘書及經紀「造市」一案續審,辯方昨揭廉政公署違反《基本法》勾線盜錄蒐證,當中包括盜錄得 ... [/quote]
佢地唔理有咩苦衷...夠料就鋤ga喇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轉貼]最近廉署....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0.0  © 2001-2006 Comsenz Inc.